市口岸办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2008年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以下简称《规定》)以及市口岸办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表及附注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市口岸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力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和“一带一路”国家战略,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办通过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市口岸办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8条,其中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63条,市口岸办门户网站公开305条。及时更新和维护已公开信息,凡主动公开的信息,均在公开后的20个工作日内予以主动公开,并向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提供了纸质文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办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办没有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和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从工作情况来看,2016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问题是信息公开数量较少。2017年,我办将从以下两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突出主题。把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建设服务型机关的重要举措来抓。
二是落实制度,加强督办。按照依法公开的原则,切实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强化监督考核,加大公开和督办力度,扩大公开范围,提高公开实效,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表(见附件)
七、附注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http://www.gk.tj.gov.cn/)或天津市人民政府口岸服务办公室网站(http://www.tjport.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天津市人民政府口岸服务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天津港跃进路1号,电话022-25793753,邮编:300461,电子邮件箱:kab25793753@163.com)。
附件:市口岸办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6年度)
2017年2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市口岸办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天津市人民政府口岸服务办公室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702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68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15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0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3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28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0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3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