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4年天津市家居焕新补贴活动参与企业须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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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天津市家居焕新补贴活动各参与企业: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的部署,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要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市商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4年天津市家居焕新补贴活动。现将《2024年天津市家居焕新补贴活动参与企业须知》印发给你们,请各参与企业严格按照须知要求做好活动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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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9月27日?????
(联系人:市商务局流通业处 高展涌;联系电话:022-63085416)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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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天津市家居焕新补贴活动参与企业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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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的部署,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要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市商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4年天津市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活动。现就活动参与企业在2024年天津市家居焕新补贴活动中的相关要求明确如下:
????第一条 ?补贴对象。本次补贴活动的补贴对象为天津市域范围的个人消费者。销售企业在销售商品时,送货地址应在天津市域范围内。
????第二条 ?补贴范围。对购买以下24类厨卫家电、智能家居和适老化商品的个人消费者给予消费立减补贴。具体包括:空气净化器(含新风系统)、净水机(含软水机、管线机、中央水处理系统)、洗碗机、电饭煲(含电压力锅)、空气炸锅、电动咖啡机、微波炉、蒸箱烤箱、烘衣机、智能门锁、吸尘器、洗地机、扫地机器人、电动沙发、电动按摩椅、电动智能床垫(含电动智能床)、智能马桶(含智能马桶盖)、影音设备(含投影电视、激光电视、音箱、音响系统、功放)、电动轮椅、助听器、家用安全监控设备(含智能摄像头)、智能防走失仪、医用护理床、电动移位机。
????手机、数码相机、耳机、平板电脑、电子相册、学习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以及我市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活动补贴范围内的家电品类不参加本次补贴活动。
????第三条? 补贴标准。对个人消费者购买补贴范围内的商品,按照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给予立减补贴,每件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元。每位消费者无论线上线下,每个商品品类可享受补贴1件。
????第四条 ?补贴发放。个人消费者领取补贴资格后,在参加活动的销售企业范围内选择线下门店或线上电商平台消费使用。按照产品最终销售价格在支付环节享受消费立减补贴。销售企业向消费者预先支付补贴资金。承办单位审核相关信息后,对销售企业向消费者现行支付的补贴资金采取T+N方式进行拨付。
????第五条 ?开具发票。活动中每件补贴商品应单独下单、支付和开票。做到“一件商品、一张订单、一次支付、一张电子发票”。活动中每件补贴商品要按照包含政府补贴在内的实际销售价格开具全额电子发票。发票中销售货物的名称要规范,要明确商品的品牌、品类、规格型号、享受的政府补贴金额等内容。
????第六条 ?销售台账。销售企业应具备健全的财物管理制度。进销存账目清晰。要建立活动销售台账,主动接受监督核查。台账要详细记录活动中销售的每件家居商品的品类、品牌、规格型号、销售价格、支付路径、支付金额、补贴金额等情况信息。活动中所有销售的家居商品要留存电子发票备查。
????第七条 ?退货退款。活动商品退货的,销售企业要按照消费者立减后的实付金额以原路返回方式进行退款。未向活动承办单位申请并取得同意,严禁通过其他方式进行退款。销售企业须在3个工作日内将所退商品的补贴款归还至补贴活动平台资金账户。
????为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保证因退货退回的补贴款及时归还至补贴活动平台资金账户,采取销售企业补贴资金退款保证金制度。销售企业按照承办单位要求具体做好补贴资金退回工作。
????第八条? 商品报备。销售企业要主动与天津市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平台对接,做好参加活动商品的报备工作。首次报备后,销售企业可通过活动承办单位对相关信息进行及时调整和补录。参加活动商品的报备要严谨准确。对因活动商品报备不准确造成的补贴资金和消费者损失,由当事销售企业承担并追究责任。
????第九条 ?商品展示。参加活动的家居商品在线下门店和线上平台展示时,应明确标注“天津市家居焕新补贴商品”、“享受政府补贴”等相关含义的字样。线上销售企业还应在线上开设“天津市家居焕新补贴商品专区”,方便消费者参加活动选购补贴商品。
????第十条 ?旧货回收。本次活动鼓励消费者通过活动参与企业交售家中闲置旧货。参与本次活动的销售企业对本企业参加活动的家居商品品类提供回收服务,对大件家居商品提供上门回收服务。对消费者交售的旧货按照市场价进行回收,回收的价格标准要做到公开、统一、明确。
????第十一条 ?门店管理。线下销售企业参加活动的门店均应为本企业直营门店,对门店实行“统一收银、统一开具发票、统一管理”,对门店在本次补贴活动中的经营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在过往消费券和政府消费补贴发放中发生过骗补、套补等问题的门店不可参加本次活动。
????第十二条 ?工作要求。销售企业对在活动参与过程中获取的政府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对活动中获取的消费者信息负有保密责任。要主动识别和防范骗补、套补等风险隐患和行为。积极配合政府相关工作,按要求如实提供相关票证、台账和相关信息数据。自觉接受相关检查和审计。符合条件的企业,要及时主动纳入我市批发零售业统计。要做好补贴活动政策宣传。及时妥善处理好消费者咨询和投诉。
????第十三条 ?退出机制。销售企业在活动过程中不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违反工作要求、不配合相关工作,或因自身原因造成活动出现重大问题的,市商务局有权暂停、终止企业的活动参与资格,责令赔偿相关损失,必要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本次活动自2024年9月28日10时起实施。活动实行资金总量控制,补贴资金使用完毕即止,最晚于2024年12月31日24时结束。
????第十五条 ?本须知最终解释权归市商务局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