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10-24 16:07
徐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动我市市场采购贸易模式业务的提案,经会同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委、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天津海关研究答复如下:
自2022年9月27日试点获批以来,我局会同西青区人民政府及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委、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天津海关等部门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搭建试点软硬件运行平台。结合我市实际,广泛吸纳其他试点成功经验,建立涵盖各方经营主体和贸易全流程的联网信息平台,出台《试点综合管理办法》及商品认定、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等15项试点管理办法。二是明晰定位加大推介。以打造环渤海地区外贸商品集散地为目标,结合我市及周边省市产业特点,会同行业协会,重点赴自行车、家具、五金制品产业集聚区招商推介。截至目前,210家市场主体落户试点。三是创新试点发展支持政策。落实市委、市政府指示要求,制定出台《2023年天津市支持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发展政策》,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费为切入点,对自天津口岸实际出口的我市市场采购贸易业务给予支持。四是优化营商环境。一方面,创新试点政策,适度提高适用核定征收方式的主体年收入限额。另一方面,税务、商务部门协同配合,坚持源头可溯、责任可究、风险可控,对于试点区域内市场主体建立“管理对象、经营范围、业务链条”三维管控,有力提升试点市场营商吸引力。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各部门重点开展以下工作,进一步明确天津市场采购模式产业定位,加快建设良好营商环境,做大试点业务规模:
一是加大宣传推介。通过联网信息平台等途径广泛宣传试点政策,召集各类市场主体召开政策宣讲会,确保企业吃透用好政策。针对“三北”地区企业进一步加强精准招商,打好政策和口岸优势“组合拳”,吸引企业来津落户。
二是更大范围内释放政策红利。调整《天津市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管理办法》,将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注册地范围扩大到全市,将试点打造成全市中小企业从事外贸出口业务的公共服务平台。
三是加快智慧监管平台建设。推动西青区联网信息平台升级,通过信息化方式对组货场地及全流程物流进行智慧管控,实现出口商品“有效监管、无感通关”,在大幅降低贸易合规风险的同时,极大提升企业通关效率。
????????????????????????????????????????????????????????????????????????2024年4月12日
工作人员:梁修滢??联系电话:022-63085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