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建设处
发布时间:2025-03-06 09:59
各区商务、财政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建设现代商贸流通试点城市的通知》(财办建〔2024〕21号)要求及工作部署,现开展2025年度现代商贸流通试点城市建设项目申报工作,项目资金支持范围、内容、标准、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及程序等,请按照《市商务局 市财政局关于开展现代商贸流通试点城市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津商市场〔2024〕19号)组织项目单位申报。今年5月商务部、财政部将对我市现代商贸流通试点城市进行中期评估,请项目单位于4月3日前,将此次正式申报材料报至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对项目单位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在《项目资金申报书》上签署项目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于4月8日前会同区财政部门将“申报书”、项目单位申报材料及各区报送项目清单报送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在天津商务网上对项目申报情况进行公示,逾期无效。后期,我市将根据现代商贸流通试点城市中期评估反馈意见,对政策进行修订完善。本通知及津商市场〔2024〕19号文件在市商务局网站(https://shangwuju.tj.gov.cn/)予以发布,各有关单位可登录查询。
补充说明:
一、申报农村商贸流通体系方向的项目,申报的项目所在地需在县域九区(滨海新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武清区、宝坻区、宁河区、静海区、蓟州区)范围内,项目申报单位按照注册地分别向区商务局申报。
二、对“二、申报条件及要求,(六)不同类型单位的承诺内容”中,增加:对于特定行业物流企业(家具、家居、家电等产品规格较大的品类)可依据产品特性,定制托盘规格,推动上下游带盘运输,供应链协同作业效率提高10%。
三、“项目投资额不得包括关联交易,且不包括土地、办公楼、宿舍、办公、装修、招待、工资、租金等间接开支。”装修指办公类装修。
2025年3月5日
(联系人:任鹏(城乡商贸流通融合发展、农村商贸流通体系方向);电话:63085477;
高峰(培育现代流通骨干企业方向);电话:63085413;
郝木利(生活必需品保供体系方向);电话:63085411;
高健(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方向);电话:63085420;
市财政局经建二处 赵成涛;电话:59032629;
滨海新区商促局 俞建春;电话:65306110;
和平区商务局 包铭赫;电话:63002665;
河西区商务局 张国慧:电话:63008122;
南开区商务局 张海涛;电话:87875601;
河东区商务局 张亚琦;电话:24389092;
河北区商务局 冯遵英;电话:26472321;
红桥区商务局 周晓伟;电话:86516163;
东丽区商务局 李梦婷;电话:84376987;
西青区商务局 卢耀冲;电话:27942356;
津南区商务局 杨越文;电话:28522113;
北辰区商务局 贾禄恒;电话:26918082;
武清区商务局 徐胜超; ?电话:82138857;
宝坻区商务局 秦振兴;电话:29242642;
宁河区商务局 胡振业;电话:69593557;
静海区商务局 李 ?鑫; ?电话:63032516;
蓟州区商务局 卜艳阳;电话:29142413;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