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贸发处
发布时间:2021-04-06 14:14
各有关企业:
为调整参展结构,扩大参展规模,切实做好广交会天津市交易团一般性展位管理工作,按照《天津市商务局关于广交会天津市交易团一般性展位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于即日启动第130届广交会天津市交易团一般性展位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第130届广交会天津市交易团一般性展位管理工作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展位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根据评分高低和分配原则进行统筹安排展位。
二、申报流程
(一)展位预申报
申请企业按展区申报广交会展位,填写申报表格,按照《管理办法》进行打分自评,将申报材料报所在区商务主管部门验核。
预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23日。
(二)展位正式申报
待广交会官方报名开始后,申请企业在“参展易捷通”正式报名(网址:https://exhibitor.cantonfair.org.cn/#/login),天津市交易团按照市商务局官方网站公布的展位预置方案对申请展位予以通过。正式报名时间以大会通知为准(预计4月下旬开始,5月底结束)。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表格
1.广交会天津市交易团一般性展位预审表
2.广交会天津市交易团一般性展位评分表(A方案)
3.广交会天津市交易团一般性展位评分表(B方案)
4.《企业承诺书》样本
每申请一个展区需对应填写一份展位评分表。
(二)证明材料
5.海关AEO认证证书,国际通行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市级及以上科技或工信部门对瞪羚企业、科技领军(培育)、专精特新、单项冠军企业的认定文件或证书。
7.专利证书,属于企业员工个人专利的,需提供专利权人的工作证明及授权书。
8.商标注册证明。
9.参与制定或修订产品(技术)国家标准文本首页及起草单位页。
10.近五年中国红星奖、德国iF设计奖、德国红点奖red dot award、美国IDEA工业设计优秀奖、日本G-Mark设计奖、广交会出口产品设计奖(CF奖)获奖证明材料。
11.联营方式参展的,需提供联营双方供货合同、由供货单位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提交上一年度金额最大的发票)。
12.使用供货单位资质参评的,需提供由供货单位出具的书面授权书及《企业承诺书》。 ??
营业收入由区商务主管部门向区统计部门进行核实,其他评分项目由市商务局进行核实,不需提供相关证明。
如证明材料为外文,须附中文翻译件。截至预申报截止日期4月23 日,所有证书均需在有效期内。
以上证明材料报送原件及扫描件,原件现场验核后退回。
第1-4项及第12项需同时报送纸质版及电子版,第5-11项仅需报送电子版。所有纸质版材料均需加盖公章,一式三份;所有电子版材料需以光盘形式报送。
四、申报要求
受数据来源所限,2021年广交会展位评审工作以2019年出口数据进行申报。营业收入以2020年数据申报。
申请企业应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对存在伪造或提交虚假材料的企业,取消当届参展资格,且连续6届不再受理该企业及其法人名下企业参展申请。
联系人及电话:
市商务局贸发处 ?徐冠群 ?58665982 ?18920175982
崔 ?桐 ?58665721 ?18920175721
李毅梅 ?58665737 ?18920175737
市商务发展促进中心 ?张 ?迎 ?58665655
传真:58665729
附件:
2021年4月6日